8月5日,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沿江三农贸商场查看发现,在商场开办者已签定“禁塑”承诺书状况下,商场内单个运营户与农贸商场周边店肆存在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现象。美兰商场监管分局对沿江三农贸商场两名运营户向顾客供给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没收违禁塑料制品,拟处罚款800元。
一起,针对沿江三农贸商场开办者海南福轩物业办理有限公司未实行办理主体职责,未及时阻止商场内运营户运用违禁塑料制品,未及时将状况报告给商场监督办理部门的违法行为,美兰商场监管分局责令海南福轩物业办理有限公司当即改正,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3日,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坐落海港路的港丰农贸商场进行查看,发现该商场内仍有多位运营户违法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袋。
鉴于自3月以来,港丰农贸商场未仔细实行禁塑商场办理主体职责,致使商场内产生多起运营户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案子,秀英商场监管分局责令港丰农贸商场当即改正,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30日,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龙华分局依据市民告发,对坐落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港昌物流园中区6-8号的海南佛斯特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查看。现场查看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运送一次性不行降解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经查询,运送货品中有67件编织袋装有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袋。龙华商场监管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对违禁塑料袋74000个进行没收,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28日,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秀英新海港港口卡车出站口对一辆进岛的卡车查看发现,当事人胡某和其老公王某一起驾驭卡车承运很多违禁塑料制品。这些违禁塑料制品运用原料均为聚丙烯(PP)。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责令当事人当即改正,对当事人运送的违禁塑料制品予以没收,拟处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2日,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执法人员到海南旺桦源交易有限公司查看发现,该公司正在卸载刚刚到货的归于我省制止出产出售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的塑料制品,共1226箱,货值18328元。经查询,该公司贮存的上述一次性塑料制品均为违禁塑料制品。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责令当事人当即改正,对该公司作出没收1226箱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顶格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22日,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龙华分局依照上级交办,对海口市沿海大路水产码头的海口龙华鑫兴源商行进行查看。现场查看发现,库内寄存有环保食物专用袋(黑色)等11类1085箱产品。经查询,上述产品的原料均为“PP聚丙烯”“PE聚乙烯”等制止含有成分。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龙华分局责令当时人当即改正,对该公司现场存储的1085箱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予以没收,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归纳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查看发现,当事人陈某驾驭的一辆中型厢式卡车上载有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碗。经查询,当事人陈某联络供货者于6月1日驾驭卡车在海口市秀英码头装载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运至陵水自行出售,共运送含聚丙烯树脂(PP)资料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碗360箱,货值金额为4320元,无违法所得。陵水县归纳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当即改正,作出没收360箱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碗,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5月7日,文昌市商场监督办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坐落文昌市昌洒镇和平路的文昌昌洒原木畅享饮品店进行查看,经查看发现当事人在店内运营运用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杯。文昌市商场监督办理局责令当事人当即改正,作出没收涉案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杯5斤,处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9日,文昌市商场监督办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坐落文昌市文乡镇清澜圩清澜路的文昌清澜昌隆商行进行现场查看,发现当事人在店面门口摆放售卖13种一次性塑料制品,构成出售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文昌市商场监督办理局责令当事人当即改正,作出没收涉案13种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22日,万宁市归纳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南福昌食物有限职责公司进行监督查看,查看发现当事人包材库房中贮存有我省制止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袋,并做扣押处理。经查询承认,当事人已构成贮存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万宁市归纳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当即改正,作出没收违禁塑料制品,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